——以下皆为个人看法 或有偏颇 请合理看待——

——剧透预警——

我很少看舞台剧,而《初步举证》作为一个以电影形式上映的舞台作品,评价的视角应该更多从舞台剧切入。哪怕我是第一次看舞台剧,朱迪·科默的高超表演能力也能给我带来很大的震撼。

但对于演员、剧本、剧情推进等方面的分析不是本文的重点,更多的是由这部电影带来的一些联想和我个人的一些碎碎念。

之前看到了一个消息,邵艺辉导演的新作要上映了。她之前的那部《爱情神话》我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能在国内院线看到这种电影于我而言惊为天人。当时我看了新作《好东西》的预告片,有吸引我的部分,但倒没有引起太大的兴趣。出于对邵导的信任,这次我去看了点映。果然,依旧是熟悉的邵导风格。这真是我今年花的最值的几十块了。

剧情的高潮,泰莎面对庭内众人对法律本身合理性的质疑无疑是振聋发聩的。我对性侵相关的法律知之甚少,也从未想过这些——法律是父权制下的法律。哪怕是泰莎本人,她作为一个女性,在没有切身的亲身体验之前,也从来没有发现过这一切有什么问题。她接过那么多性侵案,作为被告方的律师为男性辩护,对受害者进行交叉询问,保持着她的“法律直觉”,直到她成为那个受害者。作为一名优秀、理性且熟知辩护技巧和法律条文的律师,她忘记保留生理证据,第一时间洗了澡并搓洗身体到皮肤发红;她忘记保留书面证据,在收到朱尔斯(是叫这个名字吗?)的短信时因为生理上的恶心下意识选择了删除;在不断对自己交叉质询的782天后,庭审上面对被告辩护律师的提问她却依旧逻辑混乱证词矛盾。假如泰莎都是这样,那普通女性的表现又能好到哪里去呢?

在性侵案上与其他案件一样强调受害者的证词一致性其实是不合理的,但制定法律的男性默认了,因此法条也默认了。从理性逻辑的角度出发,证词一致性是保证可靠性的前提,也是确认事实的必要条件。但在现实生活中,这是很难或几乎不可能的——当人处于极度恐惧和混乱的情况下,记忆会出现偏差,细节会模糊不清,心理保护机制会阻止她去探寻更深的记忆细节。但是,我也不觉得可以因此放弃证词一致性,因为确实有记忆混乱的情况或是诬陷的情况。法律从来都不是结果正义,而是程序正义。这件事有解吗?我不知道,这更像是不可抗力,或者是固有弊端。但法律审判的结果可以作为对一个人或一件事一锤定音的最终判决吗?我觉得不。若法律的问题无法解决,这或许是可以努力改变的方向。虽然我知道,改变社会观念更难,耗时更久。大家普遍将审判结果视作真相的代名词——法律都判他无罪了,他便是无罪的。法律都让她输官司了,她便是在伪造事实无理取闹。这种粗暴的认知难道不是一种盲目自信和愚蠢吗?

扯远了…本来说不讨论剧情的。真正让我想写这篇的原因是电影里的几个片段。泰莎被传唤出庭作证的时候,她环顾四周,除去观众和评审团,全是男性。法官、律师、书记员、甚至工作人员都是男性,这样的设置也更好地论证了后来泰莎对于“由男性指定的法律”的论断。她在说到这里的时候,她还提到了那个女性警察,穿着明显根据男性身材设计因而显得宽大无比的制服。而很巧的是,我在看电影的当下,影院座椅的头枕让我整个观影体验大打折扣——它根本无法贴合我的颈部。当细密的观察渗透进生活的角落,那些不被看见的、被下意识忽视的事实就会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成百上千的人体工学椅是根据西方白种男人的体型设计的,女生坐上去要么就是坐深太深,要么就是双脚无法踩实地面,要么就是头靠不到颈枕;设计汽车时,碰撞测试采用的假人是拥有平均男性身高的男性假人,安全气囊的位置、大小都是更适配男性的,座椅的坐高也是更适配男性的。近年女性思潮的兴起使得厂家的设计产生了一些变化,但可悲的是这加重了性别的刻板印象——男性去买车,销售会为他介绍性能与配置,女性去买车,销售会为她介绍“专为女性设计的”内饰;男性去买数码产品,导购会更注重性能,女性去买数码产品,导购会下意识推荐看着轻薄粉嫩的产品。女性真的被看见了吗?没有。依旧是Invisible Women。

Look at your left. Look at your right. Girls are sob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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